精神疾病患者犯罪,该如何追责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3-17 11:39) 点击:204 |
精神疾病患者犯罪,该如何追责? 对于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,可以归纳为以下3种情形:第一,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。精神病人实施 了犯罪行为,不负刑事责任,应当满足:1.患有精神病;2.在犯罪过程中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,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;3.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上述 1、2点属实的。只有在符合上述3种条件的情况下,精神病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。 第二,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。间歇性 精神病人在没有发病,具备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。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,是因为间歇性精神病人虽然患有精神 病,但是其并非处于持续性的发病期中,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犯罪行为,其精神状态以及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均与正常人相当,在具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 实施犯罪行为,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,因此应承担刑事责任。第三,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。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人在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期间所实施的犯罪行为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,但应根据其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的精神状态、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来进行相应的量刑考虑。这种精神病人在实 施犯罪行为时,由于其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,行为可能会失控,但是其又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,他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有一定的了解,且 具备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,因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 |